关于组织申报云南农业大学第十六届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20日  作者:校团委  来源:校团委  点击:














云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校办发〔2023〕1号






关于组织申报云南农业大学第十六届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是在我国科技创新发展新阶段,立足当前、面向长远的一项重大任务部署。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部署要求,继续深化落实习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的回信精神及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巩固我校第二课堂课外实践创新育人计划的工作成效,促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蓬勃




— 1 —


开展,启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的创业能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切实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形成教育科技人才的创新生态。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云南农业大学第十六届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征集云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资助周期为一年,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2023 届毕业生外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培育专项仅限大三本科生申报。


二、项目申报类型


本届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基金资助项目分为以下四个类


别:


(一)一般资助项目;


(二)新农科、新工科、新文科专项;


(三)思政专项;


(四)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培育专项。


三、时间安排


由申报项目的学生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在校团委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youth.ynau.edu.cn/)下载相应的附件,并在教师指导下填写,交到各学院团委。


2023 3 3 日前,各学院团委收齐《云南农业大学学生


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中相应的申请书(一式 1




— 2 —


份)并填写对应汇总表(电子、纸质版各 1 份),统一报送校团委科技实践部。


2023 3 6 日至 15 日,校团委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分


类,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2023 3 16 日至 22 日,校团委汇总立项项目并将立项情况反馈各学院,学院采用专家评审、公开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方式对余下项目进行自筹经费立项,并及时将立项结果报校团委。


2023 3 月下旬,学校下发立项通知,校团委将统一安排与各学院签订《云南农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开展,组织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积极申报。


(二)往届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同学不得参加此次申报。每名教师最多可指导 2 个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突出创新性、原创性,并有指导教师的推荐与指导。


(四)具体申报事项见附件《云南农业大学第十六届学生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联系人:韩瑞琳、徐阳、于学媛


联系电话:65213359


邮箱:ynndtw@163.com




— 3 —


附件:云南农业大学第十六届学生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校长办公室


2023113























































— 4 —


附件


云南农业大学第十六届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类型及要求


本届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基金共分为以下三个板块:


(一)一般资助项目


学生可以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选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


性实验与实践项目;


2.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或企事


业单位的委托项目;


3.学生独立提出的针对某一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


究;


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6.社会调查项目;


7.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申报项目类别分为自然科学类、科技发明制作类、人文社会科学类。


(二)新农科、新工科、新文科专项


1.新农科专项




— 5 —


围绕习近平给全国涉农高校的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回信精神,突出我校作为农业类院校优势的项目(鼓励非农类与涉农学科交叉融合课题),选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智慧农业(农业大数据);


2)新农机(智能化);


3)粮食安全;


4)农村居住环境改造;


5)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6)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7)农产品加工工艺革新;


8)农业设施(现代化、智能化);


9)畜牧业养殖及疾病预防;


10)新型经济作物的培育及推广;


11)新农村经济;


12)生态保护;


13)农村贫困群体人文关怀;


14)民族地区特色农业;


15)健康中国。


2. 新工科专项


1)大数据、物联网应用;


2)智能机器人;


3)智能制造;


4)生物医药;




— 6 —


5)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6)网络空间安全;


7)智能车辆;


8)智慧建筑与建造;


9)智能装备与系统;


10)绿色低碳技术;


11)新经济下的水利水电工程;


12)新经济需求的食品科学与工程;


13)环境污染防治;


14)碳达峰碳中和


3. 新文科专项


1)围绕服务云南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展的研究项目;


2)围绕云南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开展的研究项目;


3)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对思政课教育环境、对象和目标、内容、方法、手段、考核评价的研究;


4)围绕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开展的研究项目。


此项申报项目类别分为自然科学类、科技发明制作类、人




— 7 —


文社会科学类三类。


(三)思政专项


围绕贯彻落实高校思政课相关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强化思想引领,全面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构建我校思政课堂教学体系建设的项目,选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


2. 课程思政;


3. 高校思政课吸引力问题;


4. 第二课堂与思政课融合;


5. 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政课相融合;


6. 突发事件中思政工作的开展方法。


此项申报项目类别分为人文社会科学类。


(四)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培育专项


为了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的创新性,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培养我校科研的后备力量,经研究决定增加优秀毕业设计创新培育计划,原则上要与学生后期的毕业设计(论文)研究方向一致。结题要求如下:


1. 创新性:新理论、新方法、新工艺、新结构等;


2. 毕业设计(论文)最终选题的相关主题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或录用通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术论文 1 篇;


3. 课题相关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排名前二)。




— 8 —


此项申报项目类别分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二、申报条件


2023 届毕业生外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优秀毕设创新培育项目要求在校大三学生)。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


1. 申报一般资助项目、新农科专项、思政专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瞄准研究领域前沿热点,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研究的问题有新意,研究方式方法新颖;


2)申报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性,立论根据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合理可行;


3)申报项目具有较广的应用性,研究的方向和成果应能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应用价值;


4)申报个人或团队具备一定的项目研究能力,项目所在院系能够给予设备、场地等方面的支持与保障,有指导教师提供辅导;


2.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培育专项应具备以下条件之


一:


1)已就毕业设计(论文)最终选题的相关主题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或录用通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术论文 1 篇;


2)相关成果已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排名前二);




— 9 —


3)相关成果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排名前二);


4)主持或参与过与论文最终选题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成绩优秀专业排名 30%


三、申报要求


(一)原则上以团队申报,每个申报项目须指定负责人 1 名。由负责人向所在学院申报,团队最多为 8 人。


(二)为保证项目质量,项目不得交叉申报,即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三个及以上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已申报 2021 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或所申报的 2022 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即云南农业大学第十四届、第十五届双创项目)验收不合格、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项目时必须做好实施规划。已立项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申请放弃终止。确有特殊原因申请放弃终止的项目不得作为推免及各项评优时的加分条件。


(四)项目指导教师必须为我校专业教师。申报项目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指定 1 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凡所指导的 20212022 年项目有无故终止或验收不合格记录的,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跨学科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 2 人。







—10—


附件:1.云南农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申报书(一般资助项目)


2.云南农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申报


书(新农科专项)


3.云南农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申报


书(新工科专项)


4.云南农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申报


书(新文科专项)


5 云南农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申报书(思政专项)


6.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培育专项申报书


7.第十六届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学院汇总表





































—11—



































































云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 1 16 日印发




—12—



关闭